瓦斯超限認定及管理辦法
公司所屬各礦、各部門:
為提高公司的瓦斯管理標準,切實做好防治瓦斯工作,把瓦斯超
限作為事故來處理,按
“
四不放過
”
原則進行追查,杜絕重大瓦斯、
煤塵事故的發生,牢固樹立
“
瓦斯超限就是事故
”
、
“
瓦斯超限可以避
免的理念
”
,最大限度的降低瓦斯超限次數,規范公司的瓦斯管理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適用范圍
適用公司所屬煤礦生產過程中或因無計劃停風、停電、操作等造成的瓦斯超限處理。
二、瓦斯超限處理機構
公司成立以公司總工程師為組長,通防部、安全部為成員的瓦斯超限調查處理領導小組,由通防部牽頭;礦成立以礦總工程師為組長的瓦斯超限調查處理領導小組,由礦通防科牽頭,并明確領導小組成員瓦斯超限處理、追查職責。
三、瓦斯超限分級追查
1
、瓦斯濃度在
0.8%-1%
之間,由礦通防副總組織并主持分析追查,
當班區隊長、生產技術員、安全員、瓦檢員、監控室值班員及維修人
員等相關人員參加,
2
天內將分析處理結果報礦總工程師和礦長,礦安監部門按處理意見落實處罰。
2
、瓦斯濃度在
1%-2
%
之間,由礦通防副總組織,礦總工程師主持
分析追查,當班區隊長、生產技術、機電、地測副總、安全員、瓦檢
員及監控室值班員和維修人員等相關人員參加,
2
天內將分析處理結果
報礦里,礦安監部門按處理意見落實處罰。
3
、瓦斯濃度在
2%-3%
之間,由礦總工程師組織,礦長、礦總工程師主持分析追查
,生產、機電、安全副礦長、生產技術、機電、地測
副總、監控室值班員及維修人員及當班區隊長、安全員、瓦檢員等相
關人員參加,
2
天內將分析處理結果報公司通防部,公司安監部門按通防部處理意見落實處罰。
4
、發生瓦斯濃度在
3%
以上,由公司通防部門組織追查、處理。瓦
斯超限礦礦長、礦總工程師、礦通風副總等相關人員配合公司分析追查,公司安監部門按通防部處理意見落實處罰。
5
、各礦瓦斯超限原因及處理結果,應在瓦斯超限后
24
小時內上
報公司調度室和通防部。
6
、井下所有地點瓦斯濃度超限必須匯報、登記、查詢、分析,嚴
格按
“
四不放過
”
的原則進行分析追查。
7
、監控室建立瓦斯濃度超限登記和分析記錄臺帳。
8
、每月由公司通防部門對各礦當月瓦斯超限情況進行分析匯總,
并按照公司瓦斯超限管理處罰辦法實施考核,由公司安監部門按通防
部考核結果落實處罰。
四、瓦斯超限的認定
1
、瓦斯超限是指井下現場用甲烷傳感器或光學瓦斯檢定器,在規
定地點和采掘工作面測
瓦斯超限認定及管理辦法